离婚是我们经常会遇到的一件事情,那么,在离婚以后,对于结婚前双方单独拥有的一些东西要怎么分配它们呢?这些东西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就是房子。根据不同的情况是应该按不同的方法分的。要看他们结婚之前各自拿钱的情况以及相关证件上是写的谁的名字还有就是他们的家长有没有帮助拿钱。在这一块儿法律上已经作出了非常清晰的说明。
第一、如果房子是在两个人结婚之前共同花钱买的,但是在相关的证件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离婚之后这个房子应该属于谁问题是很复杂的。如果说。写名字的这个人他不说另一个人拿钱了,这个时候从法律上就不容易将这个房子也给没写名字的这个人一部分。除非再买房子的时候有一个相关的证明。
第二、如果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其中一个人先为买房子付了一笔钱,在结婚之后两个人共同还剩下的钱,相关证件上的名字是在结婚之前付钱的这个人。这个时候如果两个人离婚的话,房子是属于在结婚之前就要付钱的这个人,但接下来说没有还清的钱也由这个人来还,同时他还要给在结婚之后一起还钱的这一方一部分相应的赔偿。当然如果说两个人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达成了相应的约定,那就按这个约定进行就可以。
第三、如果这个房子完全是由其中的一个人在结婚前自己买的,并且拥有这个房子应该有的全部证件。这样情况下,法律上已经说明了如果离婚这一部分必须完全属于买房子这个人。因为它不是两个人共同拥有的,所以没有花钱的那个人根本就不可以去要这个房子的一部分。
第四、如果这个房子完全是由其中一个人在结婚前自己买的,但是这个房子相关的一些证件是在结婚之后才办下来的。这种情况其实和第三种是差不多的,因为即使是证件没有办下来,但是买房子这个钱已经是由一个人全部花了,这个房子就是属于他个人的了。所以另一个人其实也是不可以去要这个房子的任何一部分的。
第五、如果在结婚之前买了这个房子,并且买房子的钱全部是由其中一个人的家长拿出来的,并且相关证件上的名字是这个人,那么这个房子就是这个人的自己单独有的东西。另一个另一个人是不可以要这个房子的任何一部分的。如果说也是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其中一方的家长拿出了一些钱帮助他们付这个钱款,上下的所有钱都是由他们一起后来还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是应该属于父母帮助拿钱的这一方的,但因为结婚之后,另一方也跟着一起还钱了,所以他是应该得到另一方在前款上的一些赔偿的。
第六、如果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并且有一个人的父母帮拿了一些钱,之后在相关的证件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是被看做双方共同拥有的,可以依据他们结婚的时候所约定的事情来进行。
第七、如果在两个人结婚之前买的房子并且两个人的父母都帮拿了一些钱,而相关证件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的话,只要看他们家长都拿了多少钱进而看她们应该得到的房子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