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句话不管是放在哪个官司里面都是适用的。而在离婚官司中,要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时也是离不开证据的收集与提供的,但在调取证据方面,可能就会涉及到不同的方式了。那到底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有哪些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有哪些
1、当事人自己取证。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证据都由当事人自己取证。自己想要什么,就要举出家庭或者对方有什么的证据。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产,就得举出房产证;自己想要存款,就得举出存折。自己取证要注意,合法的程序和手段保证证据有效的基础。有时,即使事实是真实的,由于取证的手段或者程序不合法,该证据就是无效证据,不会被法院采纳。比如,在其他私人空间偷拍的照片,因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而成为非法证据。
2、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或者根据一些行业、部门的规定,当事人不能自己去取证,比如银行存款,当事人自己不能查对方的存款,或者不知道对方是否有存款,根据规定,就只能在起诉后,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相关的机构查询了。
二、离婚取证哪些方式不可取
1、私人侦探,至于通过私人侦探或调查公司收集外遇的证据,则更有待商榷。因为调查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大多是商务信息调查,在婚姻纠纷中的调查权非常有限,更何况经过正规的法律培训的调查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若在取证过程中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及其他权利的,则常会因取证手段违法导致证据不被法院采信。
2、捉奸在床,由于这一行为引发的夫妻冲突或受害方与第三者的激烈冲突,法院可能依此认定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但这一行为,无疑使夫妻感情修复陷于不可能。另外,若是在他人住处或是宾馆实施捉奸行为,往往会因取证手段不合法而根本不被法庭采信。
3、引诱犯错,引诱犯错是对当事人人格损害最为严重的一种取证方式,其根本没有效力性不说,对当事人双方的情感伤害都大。委托方无法辨别情况的真假,只能认定对方有外遇的发生;对“过错方”而言,此种莫须有的罪名亦让自己伤心之极。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了解到,法律中规定的调取离婚证据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包括自己取证与申请法院取证,而在自己取证的时候需要格外小心注意,毕竟在这方面不是专业的人士,就有可能在收集证据过程中不小心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有可能导致证据不被采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