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要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或者是两个人对离婚的钱的分割、孩子跟哪一方生活没办法有一样的意见,那么就只能去法院要求离婚了,让法院来解决。
首先去法院起诉需要带齐身份证之类的证明个人身份信息、双方夫妻关系等等一系列的证据,还要写好起诉状,把相关离婚的原因、希望的财产划分、孩子归属问题都写清楚,然后去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核对一下信息,认为材料准备得充分、可以立案了,就会给立案,这说明法院同意接手处理这个离婚的案件。接下来法院会根据自己的日程和法律的规定,安排一个开庭的日期,双方按照法院的通知当天带好证据材料就可以来法院离婚了。
首先法官会安排调解,看双方有没有缓和的余地,可不可以不离婚,如果实在是矛盾尖锐只能离婚了,那么法官还会调解一下看看双方可不可以在法官的说服下自行协调好财产分割、孩子归谁等的问题,如果直接调解成功,就直接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就行。
如果这时候依然对立严重,没办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由法官来审理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理由来判断双方是不是可以离婚,如果觉得双方关系还有缓和的余地,法官就会判不离婚,如果当事人对这个判决不满意,坚决想离婚,那么只能重新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官觉得双方矛盾太大,可以离婚了,那么就会判决离婚,对于财产等问题,会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结合这个案件离婚的具体情况,包括有没有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考虑到孩子和谁一起生活在经济、身心健康上会更好,综合各方面的情况作出本案的判决。
如果双方对判决结果都比较满意,同意这个结果,那么就按照这个意见来执行离婚后的情况。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有意见,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上诉,让高一级的法院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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