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肯定是夫妻两个都知道并且决定好的事情,所以一般都会在起诉离婚之前财产还是按照共同的财产来进行使用的,但是也会有一方为了得到更多的财产就在法院没判决之前就会想办法将财产变成自己的。比如,起诉离婚前卖车会怎样分配财产?
一、起诉离婚前卖车会怎样分配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二、恶意转移财产如何界定?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8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
(一)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四)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五)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一般来说,只要是在法院没有对夫妻的财产进行分配的判决之前,夫妻都应该按照正常的使用情况处理这些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起诉前就开始隐瞒对方卖车或者其他财产就可能会涉嫌故意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