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对于离婚的事情肯定并不陌生,很多离婚的家庭都有很激烈的矛盾,最后往往都是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的。法院在解决离婚案例的情况也有很多一次解决不完的,所以说很多第二次开庭的情况。那么离婚官司二次开庭能宣判吗?
1一般不会进行辩论,可以就是签收判决书;
2特殊情况就是对方提供了新的证据,法庭再次开庭进行审理,如果是这个情况你可以对新证据发表意见,然后双方进行辩论,最后法庭认定是否采信;
3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进行调解,你对调解方案进行准备,你的底线是什么,让步能够让到什么程度。
这次开庭,有可能就是宣判。
一、子女抚养问题
技巧一:如果抚养权问题可能涉及到与对方在财产分割方面的利益,必要时,可以适当让步。因为待判决后,仍然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之诉讼,而财产问题一般处理过的财产法院不再受理重新分割的诉讼请求。
技巧二:如果要争取抚养权,就要多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抚养比对方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包括收入,住房条件,家庭环境,教育程度等均可以。
二、财产分割问题
技巧三: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技巧四: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
三、夫妻感情问题
技巧五:感情问题,法庭上要多动“情”, 诉状上要多讲“理”, 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
技巧六:原告方如确无直接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可以从其他角度入手。因为《婚姻法》中规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的情形还有五种。
离婚官司二次开庭能宣判吗的问题其实是可以宣判的,但是是要根据这个案件的情况来决定的。对于离婚官司案件中的情况一般都是有子女财产感情三方面的问题,如果这三个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之后法院可以直接进行宣判。所以说答案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