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别人的感情,除了双方以外其他任何人都没有资格妄加评论的,并且婚姻生活如果事事都是锱铢必较的话那么也不会长久维持下去的,与其说当初是因为爱情结婚的,那么倒不如说结婚以后其实就是一个互相包容对方的过程。相比之下,女人一般是比较冲动和感性的,所以在女方提出离婚以后,很多丈夫都非常的担心生活中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
一、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说,如果男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男方积极应诉。
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的寻找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是夫妻还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证据。亦或者是及时和妻子沟通,唤起妻子对美好过往的回忆。也可以对其晓之以情,动之已理,劝妻子放弃诉讼离婚。这样也可以避免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妻子起诉离婚的这种做法肯定和平时的小吵小闹是不一样的,向法院递交任何诉状都不是一件能够随随便便开玩笑的事情,对妻子起诉离婚怎么办的这一问题,其实最应该做的就是做好应诉的准备。就算已经提起了离婚但不一定结果就是判离的,真心想要挽回这段婚姻的话,在庭审过程当中也能调解,或者最坏的结果妻子也真的已经去意已决的话,那做过多的挽留都也是徒劳无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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