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律图小编在下文就为大家浅要的分析一下。
无理由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决定离婚和办理离婚手续时,没有明确的离婚理由。与早期因为“有外遇”“夫妻不和”导致离婚的现象形成明显对比。
1、心理原因
对婚姻爱情的放任心态和爱情中我行我素的心理,把结婚和离婚都当成了一场游戏一场梦。
由于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也由于人的生存变得越来越复杂化和多元化,两人长期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家的单调无聊致使外面世界的五彩缤纷,给婚姻中的人很大的诱惑和刺激。
对爱情抱有愈来愈大的期望的时候,婚姻哪怕只是无过错的婚姻,在某一些人眼里往往也会成为他(她)赢得“爱情”的障碍。
“审美反差”让爱失落。恋爱时,我们爱得死去活来。可结婚4年后,生活的琐碎彻底磨去了我们的激情,他的形象在我心中也变得越来越模糊。
“婚后沉默”让家崩溃。婚后8年,经历了从一开始卿卿我我,继而吵吵闹闹,到现在既无风雨也无晴空的过程。
“同‘性’相斥”让爱停顿。日子久了,彼此感觉对方太透明了,随着往日美好恋情的渐渐淡去,相互间的吸引力也随之消失,我们不再彼此关注对方已是心照不宣的事实。
走进婚姻,除了感情之外,还要有道德和责任的制约。正如一位名人所说:婚姻是一个女人的第二次生命,如果说感情没了,拍拍屁股就走人,连一个理由都没有,岂不是太荒谬了吗?这不是对家庭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吗?夫妻双方走入婚姻就形成了某种契约关系,你要中途退出也可以,但总得有一个充分的理由吧。
我个人认为,既然是“无理由”,干嘛要离婚呢?如果无客观具体理由,就贸然离婚,这是一种漠视婚姻、生活、家庭的态度。多年以后,彼此会不会为曾经不理智的决定而后悔呢?还有如果没小孩,两个人想离就离,想合就合,这还没什么牵挂。如果有了小孩就不该再说句“无理由”就离婚了,如果为了自己的一时痛快,不顾及小孩就是一种很自私的表现,也是缺乏责任感的体现。真希望它别蔓延开来。
婚姻不是儿戏,步入婚姻殿堂的也都是成年人,完全有能力也完全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结婚前应审慎决定,一旦发现婚后生活不能如愿,是否选择离异也应出于理智的考虑。
上文中具体为大家阐述了无理由离婚的相关法律内容,主要是指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无法提出一个明确的导致离婚的理由。但在我国,这样的情况下通常是不会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您对上述问题存在疑问,不妨向律图网站的律师询问,专业的律师能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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