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很多夫妻都会选择的离婚方式,秉承着好聚好散的理念,夫妻在对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了。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哪些材料呢?律图马上为你奉上相关内容。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失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根据小编的介绍,相信此时大家已经清楚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具体需要准备好哪些材料了吧。如果这些材料不齐全的话,那么就没法办理离婚。要是你还想了解协议离婚其他方面的内容,欢迎你到我们律图网站进行详细了解。我们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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