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推荐】凤冈县律师 宕昌县律师 大邑县律师 鄱阳县律师 盐田区律师 南康律师 邗江区律师
女人孕育孩子不易,但是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丈夫或者妻子想要结束婚姻关系,而另一方却坚决不同意,或者双方无法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这种情况下,女方怀孕可以起诉离婚吗?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怀孕可以起诉离婚吗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
2、但是,我国婚姻法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一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女方,具体来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所以丈夫在妻子怀孕期间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怀孕期间,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除非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确有必要”是指:
②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重婚而怀孕的。
②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其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的。
即使如此,也要注意,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会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
2、《婚姻法》上其他不能起诉离婚的情形:
(1)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①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②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现役军人作为普通公民,其离婚一样受到上述限制,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法律作出了另一个限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提起离婚诉讼是公民婚姻自主权的重要表现,是公民自己决定自己婚姻的司法救济。但是离婚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是否存在离婚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避免做无用功。一旦法院受理其离婚诉讼请求,可以在专业的离婚律师的帮助下,综合适用各项证据和法律规定,实现离婚的目的,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