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一方借的债务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是个人债务?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的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遗嘱或赠予合同而来的债务;
(五)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但此种约定原则上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
(七)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后如果对方借的钱跟家庭共同生活毫无关系,也不是为了对方履行法定扶养义务而借的钱,那对方借的这笔债务跟自己就无关,应该属于个人债务,是个人债务的话就由个人清偿。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