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财产评估不是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必须要进行的过程,如果没有需要评估的财产,法院不会强行的要求评估财产的。
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即资产价值形态的评估。是指专门的机构或专门评估人员,遵循法定或公允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以货币作为计算权益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的行为。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法》第32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具体评估时间法律上无限定一般移交以后大概一个多月会通知听证时间然后评估机构才能对房屋进行评估,如果双方对评估机构不能协商确定这个不一定,出具专业的报告。这个期间得有一两个月左右。
评估财产是离婚案件当中的原被告双方自己主动提出来以后法院才会组织的,很多时候,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过程当中就已经对夫妻现有财产价值进行过评估了,第二次起诉离婚会比第一次的时候更加方便简洁一些,因为现有财产的价值已经很清晰了,所以,用不用评估财产是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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