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中是这样解释的: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共同通过劳动、知识产权以及经营生产而获得的利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工资、夫妻写作的出版物稿酬稿费等。
而婚姻关系存续期指的是夫妻关系一直处在自然合法状态中,离婚或者一方死亡的情况属于婚姻关系中止。
婚姻法详细的陈述符合婚内共同财产的包括以下几项:
夫妻双方(或单方)的工资以及奖金
夫妻双方(或单方)因经营和生产产生的利益
夫妻双方(或单方)的知识产权收益(包括出版物版权费、发明专利费用等)
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遗产或赠与物
夫妻双方或一方购买的投资产品的收益
夫妻双方因住房问题而要取出或贷款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夫妻双方的房租拆迁安置补偿费和养老金
退伍军人退伍的复原费和就业费,部分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以下情况不属于婚内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伤害补偿费以及治疗费、还有专项列明归属人名下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
遗嘱详细说明婚内一人继承的
生活用品具有独有性和专有权的
婚内共同财产具有专属时间的限制:以领取结婚证开始生效,以婚姻关系中止而失效。
婚姻共同财产具有局限性,对现金以及看得见的收益和有形的具体实物有效。
婚姻约定财产分为三种,既婚前财产约定、婚内财产约定以及离婚财产约定。这
婚姻财产约定具备法律效应,被法律保护。
夫妻双方中即使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投资产品,其收益也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既婚内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不等同于家庭财产:家庭财产的针对性比较全面。包括夫妻双方、子女父母甚至没分家情况下的兄弟姐妹;夫妻共同财产针对的是婚姻中的夫妻,对其他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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