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中第5项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为: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利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使自己保管自己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都要平均分割。
如果您和对方没有约定夫妻财产归自己所有的话,那么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认定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如,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获赠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另外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机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在婚姻中,工资是属于婚后产生的收益那么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因此在离婚后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共同财产不仅包含工资,双方结婚后任意一方取得的收益或者是住房公积金或者是婚后置办的不动产等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应当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