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奖的彩票显然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该明确,彩票本身并非财产,而是彩民购买彩票时彩票发行中心与彩民签订的一个射幸合同的凭证。在射幸合同这种合同关系中,彩民能否获得一定的奖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享有一种期待利益。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若彩票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故应当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彩票中奖所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中需注意:
第一,彩票能不能视为财产。彩票的法律属性,是一种凭证,具有合同关系的法律凭证,能否中奖,是一个不确定因素,只是一种未来的期待利益,在条件未达成时,其价值处于零状态,不能代表任何财产去等价交换、流通、变卖、抵押。
第二,从彩票的本身属性来看,彩票是一种无记名的债券。彩票本身并非财产,而是一种合同凭证。彩民能否获得资金是不确定的,彩民持有彩票这个权利凭证,享有一种期待利益
二、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及规定,在婚内购买的彩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彩票的特殊性,其并不成为财产的属性,只有在进行兑奖后才能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一方购买的彩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