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婚外情怎么分割财产?
一般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平等分割,如果两人是夫妻名义同居,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诉,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在离婚时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婚外情的双方虽不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共同居住,造成有配偶的一方离婚的:在离婚时也应给妻子精神损害。
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仅是一般的婚外情,如果婚情导致夫妻离婚:在离婚时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此外,如果仅是有一般婚外情、却没有以上情形、也没有因婚外情导致离婚,就只能受舆论和道德的遣责了。如果造成另一方自杀的情况: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因自己想不开而自杀:另一方没有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杀倾向、却既不采取措施也不报警、任由其自杀: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财产分割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一)照顾子女和女方原则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因为子女和女方一般属于弱势群体,一旦离婚会对其造成极大的精神打击和物质压力。
(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夫妻婚外情离婚时,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及心理伤害,也严重破坏了夫妻情感。在做离婚财产分割时,无论是无过错方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起诉要求离婚,都应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
(三)要求损害赔偿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有重婚、姘居、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夫妻因婚外情离婚时,如果有婚外情一方的行为构成了重婚、姘居,或者在离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那么无过错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离婚是公民的权利,对于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合法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是需要根据实际的财产情况认定情况来进行处理的, 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