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结婚的夫妻双方来说,他们已经拥有了共同财产,如果将来要离婚的话,这些财产是要按法律规定来分割的。
1、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的分割,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中: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2、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的分割,在《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关于夫妻双方财产的约定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应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约定无异议的,按约定处理。但有违法事实的除外。
(二)、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