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判断是否为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取得财产权利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财产权利的取得是在婚前,但只是在婚后,那么财产实际上是在婚前被占有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未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婚后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种财产。婚后的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的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