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
(二)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三)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甲方: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 。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乙方: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 。身份证号码:XXX,联系电话:XXX。
甲乙双方经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均对对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稳固,于XXX年XX月XX日在 XX省(直辖市/自治区)XX市 XX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登记证号为:XXX),双方均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至结婚登记以来,甲乙夫妻双方感情发展良好,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夫妻婚姻财产关系纠纷,现双方经过理智、平等地协商,自愿就夫妻婚后财产达成如下公证协议:
一、订约依据:
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其依据为我国《婚姻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和《继承法》相关法律之规定。
二、婚姻财产范围及归属:
经过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和协商,对于双方婚后财产作出如下约定:
1、房屋:座落于XX市XX区XX路XX号,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归XX所有。
2、汽车:户名登记为XXX方的XX牌XX型号轿车一部,归XXX所有;
3、银行存款:户名为XXX方的XX银行存款XX万,归XXX所有;
4、…….(自行补充需要约定的财产)
三、争议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因签定本协议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产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执行或履行本协议,以及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后夫妻双方是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公证的,但是必须要慎得对方的同意才可以,而且还要双方签订一份财产的协议书,这样才能得到相关部门认可,但公证需要缴纳一定的公证费,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