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为避免因为房产的分割问题而产生争议,影响到离婚手续的办理,因而干脆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就约定,直接将共同所有的房产给子女,这个时候其实也是需要将房产实际过户给子女才行的。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将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吗?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吗
离婚时,房屋产权纠纷一直是最难协商的问题。很多夫妻由于不愿把房子给另一半,而自己一时又无法拿出足够房屋折价款,选择吧房子过户给孩子。那么,这样做可以吗?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
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所以,将房屋过户在孩子名下时,父母也应当谨慎行事,因为一旦房屋所有权归孩子所有,父母在处分房屋时会存在很大限制。
毕竟在协议方式离婚下,允许离婚夫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由处理共同财产,但我们也要注意,如果直接约定将房产给子女的话,此时会产生一定的风险,严重的话甚至会损害到当事人的利益,因而小编建议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可以协商就财产作虎处理,最好不要直接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