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子女还小,那此时父母自然应当进行抚养,不然很有可能导致子女死亡。但要是子女已经成长到了18周岁的,在这样的情况下父母可以不抚养了吗?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样的情况,下面律图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子女年满18岁父母可以不抚养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二、子女抚养费包括哪些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但要是子女成年之后有特殊情况,而此时父母又有继续抚养的能力,那父母还是要继续抚养的。这些特殊情况就包括子女属于残疾人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子女尚在读书没有经济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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