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找对方协商。要求对方及时支付抚养费,并且因为对方未按时支付费用,可以协商要求补偿。
2、去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除非双方此时对补偿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的话,主张赔偿的将难以被支持。所以,当事人是不可以就不支付抚养费要求赔偿的。
另外,当事人协商时提出补偿的,当前法律未做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对方的支付能力提出要求。
1、确认对被告人确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并且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支付抚养费;
2、对不执行判决的被告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及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3、被告人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当事人又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执行对方的财产。
当然,如果双方离婚后因为子女抚养费数额产生争议,比如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义务支付的一方拒绝的,并且以此为由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那么,双方难以解决争议的,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解决不给抚养费的办法有: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这是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应该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来让另一方履行其义务,也可以据此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是法院调解离婚,除了《离婚调解书》外,也应该有一个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里面应该有子女抚养条款,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拒绝执行,可重新起诉到法院,让法院重新裁定,强迫执行;如果是判决离婚,可根据离婚判决书里面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支付条款,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很少会有父母会在和对方离婚之后就直接不管孩子了,但是生活中的确也是有法院会接收到关于这种不支付抚养费的案件,而法院能够做的首先就是要求双方协调,如果实在不行的话就可以强制要求支付或者责令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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