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是公民重要的民事权利,一般来说,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负责照顾孩子生活。如果孩子发生违法犯罪的事情,父母要承担连带责任。当然,一些老人由于身体原因,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也需要得到他人的监护。那么,老年人监护人如何认定?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
一、老年人监护人如何认定?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监护责任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4、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
5、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7、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知道了老年人监护人如何认定,一般来说,老人可以自己从亲属、关系密切的他人中选择监护人,这样老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监护人负责照顾老人起居,履行监护义务。如果监护人没能尽到自己的职责,对老人不管不问,居委会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监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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