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丈夫和妻子离婚时,他们需要对于子女抚养的问题达成协议,确认子女由谁抚养以及如何抚养的问题,孩子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需要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并有权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能经常看孩子吗?
对于非抚养方能否探望孩子这件事情上,法律给出了准确的解答,非抚养方享有子女的探望权,有权探望子女。但是在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能不能经常性的探望这件事情上,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探望这件事,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申请法院根据相关情况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子女探望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离婚后对于子女享有探望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协助,并对于探望的时间、探望的方式等进行协商,具体能不能经常性探望孩子,需要双方之间的协商,但是如果过于频繁已经影响到了子女的身心健康等,可以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的行使。
以上知识是“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能否经常看孩子”这一问题的答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想要经常性的看望孩子,可以和另一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还无法解决,可以申请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