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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为了达到永久避孕的目的,男方会对输精管进行结扎。一般来说,这种方式比较管用。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男方结扎后女方还怀上身孕。如果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话,当事人要承担抚养费。那么,结扎又怀孕怎么交社会抚养费?针对这个问题,小编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结扎又怀孕怎么交社会抚养费?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3、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期限是多久?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小编通过上文给大家做了介绍。双方结扎后又怀孕的,只要是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就应当承担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是超生一个子女要按照社会平均年收入的三倍缴纳。而符合生育条件未办理准生证的,则按照年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