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是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要根据男女双方的生活环境及经济状况等条件确定,只要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就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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