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赠抚养协议地位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二、遗赠抚养协议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导致的失效
2、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导致的失效
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如果遗嘱人所立遗嘱是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以受胁迫或欺骗的方式所立,则该遗嘱全部无效。
3、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的失效
遗嘱人生前对财产的处分行为导致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导致的失效
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只导致该部分遗嘱内容失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6、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
应该说遗赠抚养协议地位相较于其他的继承方式,地位是最高的,在遗赠人已经跟抚养人签了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就算又立了遗嘱,遗嘱跟遗赠抚养协议的内容冲突的话,公证机构也不会出具公证书。因为这种情况下的遗嘱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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