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军队服役的军人,符合条件的话可以选择转业和复员,回到地方从事相关工作。像军官的话,一般是通过转业到地方的。由于军官服役时做出了贡献,其转业的时候国家会一定的补偿,用来保障其生活。那么,军人转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看看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军人转业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批准退出现役转业到地方工作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转业费包括转业安家补助费、转业生活补助费和转业回乡差旅费等。
按干部转业时的职务、等级发放。对正师职(正局级、专业技术6级)以下军官和文职干部,服现役11周年以下的,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1年再增发0.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服现役时间按周年计算后,剩余月份可按满周年的标准计发。
正师职、专业技术6级、正局级以下军官、文职干部连续军龄在8-9周年的,发给3个月的本人原工资;9周年以上的,每满1年增发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连续军龄不满8年的干部和执行地方工资标准的干部,转业时只发给安家补助费,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计发转业费的军龄时间,从批准参军之日起,至下达转业命令时止。二次入伍的干部,第一次入伍的军龄不计发转业费。原在地方工作的时间,不得按军龄计发转业费。士官的转业费,报领证,由财务部门将转业费直接发给个人。
二、哪些情况下不能转业?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1、年龄超过50 周岁的;
2、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3、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以上医院诊断确认,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未满的;
5、故意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6、被开除党籍或者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
7、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综上所述,对于军人转业给予一定补偿,体现的是国家对军人的重视和照顾。按照军人转业抚养费标准,服役在10年以下的,一次性发放8个月工资,超过这一年限的,每增加一年,抚养费多支付一个月的。如果军人是已婚的,这个费用应该算个人财产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