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孩子没有经济能力,故而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根据规定,抚养权是权利,也是义务,无论父母双方是否离婚,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若由孩子探视权,同时又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处理?
一、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处理
降低孩子的抚养费,需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降低孩子的抚养费,法院结合你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男方有探望小孩的权利,女方不配合履行,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女方配合。鉴于你的情况,与你的前妻商量解决,就自己的实际情况告知对方,女方向法院起诉,积极应诉即可。
二、抚养费支付标准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故而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但是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则需要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而由人民法院按照流程审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