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第一监护人可以转吗?
对于第一监护人是可以进行转的,但一般对于监护人是没有第一或者是第二的说法,从而对于法定的监护人只要没有履行监护的责任就可以变更。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
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二、监护人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哪些情形监护关系终止?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监护人就是属于保护被监护人的人,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监护人就是属于自己的父母,而不存在有第一的情形,只要此监护人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是发生了其它的事情是可以变更的,但对于变更监护人需要向法院提出,从而办理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