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没有《抚养法》这项法律,对孩子的抚养费规定主要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体现。
根据我过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对于那些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父母需要支付其抚养费,这也是由我国传统所决定的。具体来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子的抚养费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孩子的抚养费的规定: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
1)在法庭庭审中,双方认可一个数目,由另一方给孩子抚养人一次性支付;
2)定期给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给对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周岁时止。
若离婚后一方经济状况发生变动,或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请求,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来判决。
关于子女抚养费支付的期限一般以到子女十八周岁时止,但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此年限有特殊情况的规定:对于已年满十八岁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就目前来说,我国并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抚养法这部法律,对于孩子抚养费的确定是由《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来规定的。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情况、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孩子实际需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