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上诉吗?
对方不给抚养费能上诉。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2、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三、上诉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
写好起诉状提交到法院
(二)受理
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 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审理前的准备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的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开庭审理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还要在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在我国的的相关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双方对于这个费用协商达成一致的也是可以的,按照约定执行即可。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恶意拖欠或者拒不支付的,对方可以向法院进行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