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夫妻之间如果要提出离婚的话绝大多数的情形不会需要专门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所以有些不是特别细心的父母亲可能当初在给孩子办理了户口以后就把出生证也不知道放到哪里了。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当中,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的这种情形有的时候处理起来也比较麻烦,因为小孩还没有上户就要起诉离婚的话,那肯定需要出生证的。
一、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是否影响抚养权?
(一)小孩已经上户的,不需要出生证明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二)小孩没有上户的,需要出生证明。
出生证,全称叫做《出生医学证明》,这个证明除了可以证明婴儿出生状态、以及血亲关系外,同时也是获得户口、国籍的凭借。此外,出国留学以及依法获得保健服务,也需要用到出生证明。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出生证明是确定小孩年龄的依据,如果没有户口的,以出生证明为准。
二、如何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首先,起诉离婚没有出生证的这个问题肯定是涉及到了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确认。那法庭必须首先得确认了这个孩子的真实身份后才谈得到对于抚养权的判决问题的,所以您在起诉离婚阶段孩子还没有办理好出生证的话,就抓紧时间去办理一下,但是小孩儿已经有了户口的话和出生证就没有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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