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了协商的话,那此时就应当严格按照协商好的内容来处理。此时若子女的抚养权属于女方,那男方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但有时候却出现男方拒绝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应该怎么办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拒绝付抚养费要怎么办
现实操作中,很多人以经济困难等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支付抚养费。但不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按下列不同情况处理:
(一)夫妻是自愿离婚,对孩子的抚养费已有协议的,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抚养,抚养的一方可以依照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团体以及对方单位组织的力量,做通对方的思想教育工作。未成年的子女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原来抚养费是经人民法院判决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一方拒绝履行,抚养的一方可以代为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执行,即:“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二、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
根据规定,父母离婚后对孩子抚养费怎么支付的问题,应当按下列原则处理:
首先,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因为父母离婚后只有一方与孩子共同生活,所以双方负担抚养费的方式也就不同。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可直接供给食宿,而不与其共同生活的一方就需要供给金钱或生活物品,但是两者的本质是相同的。在随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特殊情况而无力负担抚养费的情况下,不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应负担全部抚养费。
其次,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首先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既包括金钱,也包括生活用品。协议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孩子的需要和双方的经济能力有更加深刻的了解,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
再次,当双方就孩子抚养费的负担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结合夫妻双方的经济情况作出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后,孩子的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当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要是本该男方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却出现了男方拒绝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要先看一下关于抚养费是当事人之间协商的呢,还是由法院判决的。若是后一种情况,则女方可以拿着判决书直接到法院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而要是前一种情况的话,则此时只能先去法院起诉,获得有利判决之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