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六个月对子女有影响吗?
1、国家现行的政策是不株连,也就是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但在现实中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例如报考人民警察,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取直系亲属没有犯罪记录的人。
在实际生活中,孩子要想从事一些特殊的职业,如警察、公务员、法官、特种兵、要害部门工作人员等还是受一定影响的,尤其是被判重刑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政治审核,政治审核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
1、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2、人民陪审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3、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四十九条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
6、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第四条 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8、公证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5修正)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证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9、警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2)曾被开除公职的。
违法犯罪不仅会毁了自己,还可能对子女造成影响。相比较于对个人的影响而言,对子女的影响是比较小的。受到影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犯罪分子不管是否受到处罚,也不管受到处罚的严重程度如何,都会因为入罪而留下案底,这就会使得任聘某些岗位时无法通过政治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