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可以的。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举例:爷爷把名下房产卖给孙子(3岁),监护人为爸爸,即爷爷的二儿子,过户后监护人是否可以出售该房产?另外爷爷百年后,孙子的大伯即爷爷的大儿子还能来争遗产吗?
房子是家庭倾注了一代甚至两代人的心血购买的,越来越多的有房老人大多选择把房子过继、出售给自己的子女或孙子辈。那么,面对交易过程中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大部分购房者对于其中的环节知之甚少!不了解的需要好好看看!
如上述,小孙子的监护人的资金周转困难,经营出现问题。但不能卖掉登记在被监护人名下的房子作为周转,只能另想办法。房屋所有权证的产权人登记为小孙子名下,不论是否已成年,房屋均属于小孙子的财产,监护人不能随意处置房屋。
我国房产现状,由于大量都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父母潜意识认为自己的以后都归孩子所有,所以,买房、买车的时候往往登记孩子的名字,但遇到经济困难用于周转时,均会收到产权登记的限制。
因此,父母仅在为子女的利益时,才能处置孩子名下的财产,例如,为了未成年子女出国留学、治病等。否则不能随意处分。
房子产权监护人可以是不可以单独处置的,只有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监护人才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否则,监护人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比如支付学费等,需要处理未成年人房产的。
综上所述,产权监护人是不得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为监护人只享有财产的监护权,不享有所有权,随意处分会很大程度上伤害被监护人的相关权益,但是如果是纯获利的行为与被监护人利益不冲突的行为是可以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