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监护人起诉需多少钱才能更改?
(一)50元至100元,具体数额由当地法院决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名誉权,不另行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名称权5%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超过20万元的部分。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超过10万元的部分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因此,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条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话,可以到孩子住所地法院起诉。
对于起诉费用,法院会根据相应的情况进行告知。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的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资格监护的人有权利向法院起诉,按照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更改的费用不是重点,更多的事让被监护人能够健康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