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子女不能签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规定,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但为了保障父母的利益,父母可以订立遗嘱,在遗嘱中附加一系列条件,例如谁扶养了父母,遗产就归谁。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1)遗赠人与受赠人的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遗赠人愿将其所有的财产在其死亡后赠送给受赠人。要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必要时注明财产权属证明。
(3)受赠人的义务。如给予遗赠人的各种费用,对遗赠人养老送终等等。
(4)遗赠人和受赠人有权终止协议的条款。
(5)生效条款。如可以约定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也可以约定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遗嘱跟遗赠扶养协议,在法律含义上是有区别的,因为子女不能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为条件和赡养父母进行交换。对于子女来讲,就算父母名下没有任何的财产,或者父母把遗产给了其他人,子女一样要赡养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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