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取得离婚证的,要以孩子名义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给付抚养费,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负责协助执行工作。
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
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被申请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
综上所述,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承担抚养费,这个是法定义务不可免除。如果其拖欠不给,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来保障抚养费。法院执行的手段很多,可以扣押被执行人的存款、工资收入或者变卖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