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以监督和保护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的制度。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是其当然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应由未成年人的下列近亲属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
监护范围: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3、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进行诉讼。
二、如何变更监护权?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精神病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在父母不便履行责任的时候,也可要委托给他人代理监护。不管是谁承担监护任务,都应该照顾教育好孩子,代为保管其合法财产,提供教育机会,如果涉及到民事诉讼,监护人还要代理参加。自己没有监护能力的,应该尽快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