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婚姻律师:企业家需要防范的婚姻风险
我接待过不少当事人,自己做企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但是为了避免离婚引起企业变动,不敢离。如果在婚前或者婚姻还好的时候做一些工作,就不会让企业因为婚姻变故而发生大的动荡。
但是为了避免因为离婚产生财产纠纷、股权变动,选择不离婚,两个人就这么一直耗着。其实这也不是长久之计。关键是,我们需要解决问题。既然伤不起,那就需要考虑如何做才能使婚变对双方的工作、生活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使企业不至于因为婚变而发生动荡,甚至面临毁灭性的打击。
企业家婚姻风险一:财产混同。既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混同,也包括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混同。
可以通过婚前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各自财产范围,来避免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财产混同,最好去公证处做公证。
规范企业管理,避免企业财产与家庭财产混同,同时可以通过签订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形式来规避公司股东离婚所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企业家婚姻风险三:公司上市受阻。
我们现在在办理杭州的一个案件,就涉及到这个二、三问题,公司马上上市,股东要离婚,我们代理的当事人不同意离婚。在今年9月份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后续对方再次起诉离婚的话,我们就要开始保全公司股权。
企业家婚姻风险四:由于离婚经营权被削弱。
企业家婚姻风险五:配偶举报,导致公司或者公司经营者面临刑事的风险。
对于风险四、五的防范,就是尽量避免夫妻双方在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
如果夫妻持股和经营权相当,夫妻发生纠纷,很容易将家庭矛盾的阵地转移到公司经营中,影响公司的经营及决策。如果夫妻诉讼离婚,对簿公堂,更是涉及到公司财务审计、企业财产冻结、股权分割、经营权之争等。
企业家想要防范婚姻风险,需要未雨绸缪,重视公司的法律顾问或者个人婚姻家庭咨询律师的作用,通过专业律师的帮助,来根据自己情况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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