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有些地区的风俗是女儿不能分父母的家产这种做法合法吗

女儿不能分家产这种做法完全是不合理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父母家的财产,只要是属于法定继承者都可以获得,对于法定继承的范围中就包括有自己的儿子和女儿,对于男女的权利都是属于平等的,所以,在分配时作为子女就要协商清楚,但如果有遗嘱的话,那么就可以按遗嘱来进行分配。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家产  家产词条  风俗  风俗词条  做法  做法词条  合法  合法词条  有些  有些词条  
家事纠纷

 同意落户证明怎么开

**派出所:本人,身份证号码,户口地址在***,现本人同意(和户主的关系)(迁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从(原户口地址)迁入***(申请迁入地址)。已明确告知...(展开)

家事纠纷

 身份证丢了如何补办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2、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3、工作人员校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