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离婚小孩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由公民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应当经未成年人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并共同到场;
2,需要亲生父母双方同意,陪同孩子一起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属未成年人的,由派出所办理。
3,派出所受理后,经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局审批。
申报材料:
1、县(市、区)局审批后、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符合办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条件:
1、子女亲生父母双方同意;
2、所更改姓名合法;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
二、公民改名
需要持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成年人改名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三、更改姓氏的条件
通常更改姓氏,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因血缘关系成立,变更为父姓或者母姓或者父母双方姓氏的;
(三)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四)因婚姻关系成立,变更为冠以夫姓或者妻姓的;
(五)因婚姻关系终止,恢复婚前姓氏的;
(六)因夫妻一方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生存配偶恢复婚前姓氏的;
(七)因父母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为继父姓氏或者继母姓氏或者再婚父母双方姓氏的;
(八)因入赘关系成立,男方变更为女方姓氏的;
(九)因入赘关系终止,男方恢复原姓氏的;
(十)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十一)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四、更改名字条件
通常更改名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同时在同一单位工作或者在同一学校学习姓名相同的;
(二)与社会知名人士姓名相同的;
(三)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四)与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姓名相同的;
(五)名字粗俗、怪异的;
(六)名字难认、难写的;
(七)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八)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九)因其他特殊原因的。
五、写在最后
理由不充分,更改姓名的申请将会被驳回,且在改名字这块,成年人一生通常只能改一次,除非有特殊情况。相对而言,学龄前儿童更改名字会容易一点,但是仍需要说明理由。在幼儿园的还需要幼儿园开具相关证明。
父母离婚小孩子改名字还需要监护人在场。改名字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不能以名字不好听这种理由来改名字,如果需要改姓一般需要更改到一方父母的姓氏或者因为离婚或者结婚跟随对方的姓氏等,否则是不能更改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