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爸妈欠女儿钱故意不还怎么办?
1、爸妈欠女儿钱故意不还双方可以先协商要求还钱,及时催还。
2、建议保留好相应的借款凭据,然后作为债务纠纷,将违约方起诉至法院,并要求债务人支付相应的利息。同时可以查询到对方的名下的财产状况,向法院申请保全。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
二、父母欠女儿的钱不还,可算作赡养金吗?
父母欠女儿的钱不还,不能算作赡养金。欠钱是民事平等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母是否欠钱,都不能成为拒不赡养的理由。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放弃。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欠款但仍不能解决父母的日常生活,子女必须支付赡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子女与父母之间若是协商一致,也是可以建立债务关系的。在父母向子女借钱时,双方可以约定还款的具体期限,在期限届满后,父母不得以赡养等借口为由,不履行债务的偿还责任。当然,债务当期之后,子女也可以自愿放弃追讨债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