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更新当中,用来面对不断发展的社会环境,随着老龄化的人口加快,2018年重新出台新的生育法,;里面很多内容都有相关的变动,那么生育法2018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的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吧。
一、生育法的规定有哪些?
(1)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
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
(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2)二胎产假多少天?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1、当爸爸的男同胞们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2、对于妈妈来说,情况有所不同。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 35天独生子女假 15天晚育假=148天。调整后,则是98天基本产假 30天计生奖励(即二孩以内)假=128天,相比少了20天。但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比如“超生”)和晚育假(比如“早育”)的妈妈来说,则是新增30天产假。
3、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产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两次。
根据小编的介绍,大家应该对生育法2018的规定有哪些这个问题应该有另一个基本初步的了解了吧。从上世纪出台的独生子女政策到现在由于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而出台的新的生育政策,希望人们优生优育,甚至有六种情形可以允许生育3个以上的孩子,相关的生育政策如今不断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