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家庭继承纠纷问题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问题

1、随着《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及人民群众个人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现实生活中,事实婚姻已经很少,在这里简单提一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即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从其中可以得知,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同居未领证的,不再构成事实婚姻,而构成同居关系。如双方在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纠纷,笔者认为,应按一般财产纠纷对待,但是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教育抚养问题的处理,应与婚生子女无任何区别。

2、关于继承方面的问题,就是两个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果一人死亡,另一人请求继承其遗产,怎么处理?按照法律规定,也依照上述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这两个人已经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按法定继承处理,对于死亡的一方的另一方有继承权;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后,这两个人虽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的,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按分割同居期间两个人所得的财产处理,另一方对死亡一方的财产没有继承权。

子女抚养教育的问题

这一点,刚才在事实婚姻问题里,也提到了,在这里再强调一下,对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进行抚养教育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放弃,也不会因父母是否结婚登记而加以区别。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问题

据名律师介绍夫妻在分配财产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从这得出一个原则,即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大家应在司法实践中加以适用。

彩礼返还问题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比较受关注的一个问题,首先了解一下我国现行法律对此的规定,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以上规定来说,即存在上述情况的,一方应于返还,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可能出现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但共同生活的时间确实又不长,这时该怎么办?应结合结婚时间的长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以及双方经济情况等予以综合判断,对彩礼进行适当返还。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家庭继承纠纷问题有哪些?  纠纷  纠纷词条  继承  继承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家庭  家庭词条  问题  问题词条  
家事纠纷

 户口本分户怎么办理

户口分户程序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展开)

家事纠纷

 户口分户申请书怎么写

1.题目写上户口迁移申请书。2.申请书要写上合适的称谓,后面具体写明哪个公安局或者派出所。3.写明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常住详细地址,身份...(展开)

家事纠纷

 残疾证有效期多久

残疾证,有效期为10年。10年之后重新办理。如果在有效期内残疾程度发生了变化也是可以更改或者重新鉴定的。比如当时办证时情况较轻,后来残疾程度加重,或者当时有多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