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受害人死亡后赔偿义务人支付受害人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的一种损失;其内容是对权利人收入损失的赔偿,性质是对死者的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它不属于遗产范畴。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实质上是以受害人生命的丧失为给付条件的,此时夫妻关系已经终结。一次性赔偿家属的全部费用,应当视为物质损失和精神慰问的混合,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合理分割。分割前应扣除已经实际支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剩余部分公平合理地分割。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因为车祸等意外死亡的,近亲属可以拿到一笔死亡赔偿金的赔偿,这笔钱的性质不是遗产,也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当然,对死亡赔偿金的处理可以参考遗产的处理方式,由近亲属平均分割,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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