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口头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如果处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遗嘱人经抢救而恢复了采用其他立遗嘱的能力的,那么该口头遗嘱即视为无效,应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遗嘱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有利害关系的人”共有两类:一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二是与继承人有民事债权和债务关系的人。

二、口头遗嘱是什么意思

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的方式之遗嘱,由于具有易于被篡改和伪造,以及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查证等缺点,各国对口头遗嘱的条件予以严格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也就是遗嘱人通过口头的方式订立的遗嘱,虽然这样的遗嘱看起来比较草率,但却是也是法律认可的一种遗嘱形式,只不过说需要达到规定的要件,那么才会生效。而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就包括在危机关头订立遗嘱、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而要是危急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没有死的话,则此时口头遗嘱也就会失效。

延伸阅读:

有效遗嘱应该具备的条件

如何确认遗嘱的效力,遗嘱纠纷如何打官司?

遗嘱执行人资格有哪些要求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  遗嘱词条  口头  口头词条  哪些  哪些词条  条件  条件词条  成立  成立词条  
遗产继承

 无房产证遗嘱可以进行立吗?

一、无房产证遗嘱可以进行立吗?是可以立的;写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展开)

遗产继承

 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

一、抚恤金丧葬费由谁继承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