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抚恤金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干部抚恤金法定继承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但抚恤金是死后国家按规定对遗属予以抚慰的经济补偿,是属于遗属的收益,并不属于立遗嘱者个人财产,也非礼遗嘱者生前收入。
死亡抚恤金的对象,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单位是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及政策发放的,一般对发放的对象没有直接规定。
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二、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遗产的范围具体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不管是干部抚恤金,还是其他普通民众律师以后所获得的这笔抚恤金,在日常生活当中基本上都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协商着进行分割的,但是,当事人生前在立遗嘱的时候就把抚恤金给分配了的话,关于抚恤金的条款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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