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你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
原因很简单,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就算继承,也只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1.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宅基地准则是一户一宅,既然已经分户并有了自己的宅基地,自然不能再继承。
2.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农村宅基地资源越来越紧缺,为了保护集体其他人员的利益,不符合条件的子女不能继承。
3.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
由于特殊原因把户口迁走,取消农业户口前又没有把户口迁回来的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房屋不能翻修。只能等房子自然坍塌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4.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
闲置时间超过两年以上的宅基地,或是常年无人居住的房屋,最后导致房屋坍塌的。这种宅基地都会被集体收回。子女不能继承。
5.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
宅基地也是有使用面积规定的。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超标的部分不会被确权,自然也就不能继承了。
目前在我国农村地区,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虽然享有所有权,但是使用权却是给了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而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对房屋却是享有所有权的。所以,一般说继承,其实是指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而并非是宅基地。
延伸阅读:
房屋继承公证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房屋继承的步骤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