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也就是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分配遗产。但是适用遗嘱继承的前提是遗嘱合法有效,其中所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律所允许的。那么,被继承人的孙子女能成为遗嘱继承人吗?要想按照遗嘱来继承遗产,公民在立遗嘱时,对于合法有效的遗嘱应该怎么写?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说到遗嘱,有人会作这样理解: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不同,立遗嘱人具有极大的自由性,指定谁为遗嘱继承人,在几个继承人中如何分配遗产,立遗嘱人可完全按自己的意志办理。其实不然。我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明确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另根据《继承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此外父母先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作为代位继承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法定继承人。因此,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就划定在上述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
我国继承法之所以规定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家庭经济职能,养老养幼,巩固互助互爱、和睦团结的新型社会主义家庭关系。
二、合法有效的遗嘱应该怎么写
遗嘱有五种形式,各有不同的要求。立哪种形式的遗嘱就应按哪种要求来做。遗嘱的五种形式及要求如下:
1、公证遗嘱。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机关或者请公证人员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并亲笔签名, 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由遗嘱人指定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由其中一人根据遗嘱人授意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并应由见证人书写录音遗嘱证明书,在证明书上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生命垂危)方能采用口头遗嘱的形式。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有书面或者录音形式遗嘱的,原先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合法有效的遗嘱应该怎么写?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进行了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公民在立遗嘱时,首先要确定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在决定将遗产指定由谁继承。此外,立遗嘱还应该遵循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以保证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否则,一旦遗嘱无效,将会引发不少的麻烦。如果您不确定所立下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向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由律师为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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